就是孩童。即使兒童權利公約喊得沸沸揚揚,但是暴露在網路世界中的孩童卻無法挽回的變成了弱勢中的弱勢。所有的品牌都想盡辦法吸引新的客群---兒童新藍海,有童裝的品牌涼鞋、品牌包、有兒童網紅教兒童怎麼"時尚穿搭"怎麼"保養抗老",以往精緻的兒童用品是為了吸引父母來打扮孩子,但是現在的商品是想要挑起沒有消費能力的兒童族群的慾望。
然後對於這一群還沒有工作能力的人,除了引誘他們消費欠債之外,還要他們無償工作。貧窮的國家的孩童就低薪的處理魚貨吧!沒有比他們小小的手指更適合挖出過度捕撈的小小烏賊的內臟了。或是就讓他們去縫快時尚的鈕扣吧!他們的眼力都很好都還沒有老花,手也還沒抖可以快速的穿針引線。他們賺了錢也許就會拿去貢獻給手機廠,換一個最新型的手機,然後看更多廣告,想要買更多好東西,然後他們也會快樂啊?
光是騙取勞力還不行,要騙取的是青春、是身體,這是他們可以"貢獻"的。無本生意就是照全裸攝影啊,他們很善良,願意相信藝術的光芒。但是他們還太菜,不知道連大人都沒辦法界定的藝術可是個騙人的話術。無本生意還有把他們捲進性產業鏈,他們都沒有發育完身體不強壯無法反抗、自己的情緒也都還沒辦法識讀,一瞬間就把他們使用完畢,其他該代謝的就丟給社會跟家庭去消化吧。
根本沒有把孩童當成一個人來對待。太可惡了!孩童很難根據權利公約挺身而出,去捍衛自己的權利,周圍的人應該要主動去捍衛孩童才是!不要再一直想著怎樣才能讓公司業績創新高了,這個資本市場要是沒有道德,經濟的果實也是有毒的。至於一些病態的成人消費者,可以就把這些扭曲的消費市場完全用法律區隔開來嗎,合法化但是明定規則?不要再來染指孩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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